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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99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,承担着新疆166万平方公里的征收管理工作,主要征收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13个税种。全区地税系统下设19个地州市地税局(不包括直征局和稽查局),86个县(市、区)地税局,其他直属派出机构22个,294个基层税务所。全区有7个县(民丰、柯坪、裕民、青河、吉木乃、阿合奇、塔什库尔干)尚未分设地税机构。全系统有7000多名地税职工,其中少数民族职工2000多人,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30%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工人数占90%。从建局到2009年,已累计组织税收1428.6亿元,年均增长20.62%,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6.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77.84亿元。
建局以来,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坚持“聚财为国、执法为民”的税务工作宗旨,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立足于“抓根本、打基础、管长远”,提出并推行了“健全制度,创新机制,落实责任”的工作主线,引导各级地税部门把机制创新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,着力破解机制体制方面影响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难题。同时,为了从严治队,确保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,提出了“人民税务为人民”的核心价值理念,大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,全面统筹带队与治税、管理与服务、改革与发展、求实与创新等各方面关系,积极探索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、方向和路径,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连年出色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,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为了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,提高行政效能,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,优化征管流程,推行多种纳税申报方式,简化办税环节,文明办税服务,努力创建和谐的征纳平台。目前,全系统有98%的县(市)地税局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,有3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、有5家单位跻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、有7家单位荣获全国“青年文明号”、有3家单位荣获全国“巾帼文明示范岗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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