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物业公司收据不可做账的法律依据 2.餐饮业发票是否有使用期限,例如06版餐饮发票是否可在08年所得税前列支.08年发售的餐饮发票是什么版本的 3.汽车客运发票有几种版本.长途客运票是否有电子客票,还有长条的可撕的订额票,长途包车业务,应取得那种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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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[纳税服务]回复:
2008-11-20 12:5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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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条规定:“本办法所称发票,是指在购销商品,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开具、收取的收付款凭证。” 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,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。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” 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。” 2、目前,餐饮业使用的发票有《新疆饮食业统一发票》、《新疆服务业定额专用发票》,各版本发票上的年份代码指的是发票印制年份,不是使用年份。在发票无明文规定废止前,均为有效发票,可以跨印制年份使用。08年印制的餐饮业发票无变化。 3、汽车客运票据尚未纳入发票管理。 (自治区地税局票证管理所 回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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